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,毕业生符合改派条件的,有两年的改派期。
登录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→点击“申请改派”→点击“申请修改”按钮,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修改内容即可。
学生提交完改派申请后,可自行查询审核状态,分别是:院系审核→学校审核→省中心待审→审核通过
根据不同类型上传相应材料:
(1)由生源地改派到异地(即工作地点)
所需电子版材料有: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,②原派遣地人社局出示的同意改派函(依据当地人社局的要求,可在报到证原件注明“同意改派”加盖公章或是另外出函说明同意改派,外省生源可不提供),③异地新接收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(或者劳动合同),④新签约单位当地人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接收函。
(2)由异地改派回生源地
所需电子版材料有: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,②异地接收单位(即报到证抬头单位)出示的同意改派函(依据报到证抬头单位的要求,可在报到证原件注明“同意改派”加盖公章或是另外出函说明同意改派,外省生源可不提供),③原先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未签订可不提供),④原就业单位同意改派函或离职证明。
(3)由异地改派到异地
所需电子版材料有: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,②异地接收单位(即报到证抬头单位)出示的同意改派函(依据报到证抬头单位的要求,可在报到证原件注明“同意改派”加盖公章或是另外出函说明同意改派,外省生源可不提供),③原先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未签订可不提供),④原就业单位同意改派函或离职证明,⑤异地新接收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(或者劳动合同),⑥新签约单位当地人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接收函。
材料上传后,相关工作人员将在5-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待专业学院、校就业指导中心、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,可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中的“电子报到证”模块领取电子报到证,具体领取日期依据申请的审核状态。